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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2024 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财务顾问")接受收购 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海螺集团")委托,担任 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螺新材"、"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持续督导期自海螺新材公告《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4 年 2 月 1 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2025 年 3 月 29 日,海螺新材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 合上市公司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其他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本财务顾问出具 2024 年第四季度(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 期")的持续督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安排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2024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