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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 -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5]2401445007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华兴专字[2025]24014450071 号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 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4014450021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航新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 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航新科技编制 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有关的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