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科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及研 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897.41 万元(暂估金额,含存款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航新科技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