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全资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兴源环境面临5800万元诉讼案件
公司拟提出管辖异议 兴源环境公告显示,姚光春申请仲裁杭州中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杭 州中艺需向姚光春支付工程款6768.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案终结后,杭州中艺已履行部分案款, 但姚光春认为兴源环境作为杭州中艺的唯一股东,依据有关法规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 姚光春要求判令兴源环境对前述裁决所确定的第三人杭州中艺欠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4 年12月20日,前述裁决确定的杭州中艺欠其债务金额为5800万元。 4 月3日,兴源环境(300266)(SZ300266,股价2.35元,市值36.51亿元)公告称,姚光春就股东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中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2023年7月,证监会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兴源环境立案。2024年年初,兴源环境披露,公司在2023年年底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浙江证监局调查,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