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 抚顺特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