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 关于“龙大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出持有的"龙大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龙大转债"的收 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龙大转债"转股价 格 9.30 元/股的 70%,即 6.51 元/股,且"龙大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龙大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 "龙大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