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二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 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决 策受本办法规制。 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 助; (二) 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 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 业一般水平; (四) 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上市公司参股且属于第 7.2.3 条规定的上 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