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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002547CXJG(002547) 证券之星·2025-05-21 11:27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业 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春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