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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067CITYCHAMP DT(600067) 证券之星·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5-30 11:21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2025)大成榕律字第 407 号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 55-57 号三迪中心 37F-38F(350004) Taijiang District, Fuzhou city, Fujian Province Tel: 86 591-88017891 Fax: 86 591-88017890 关于冠城新材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冠城 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