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宁波韵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366NBYS(600366) 证券之星·2025-05-30 11:43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 A0301号 致: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或"宁波韵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 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