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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8-1-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8-1-3-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成都 华微")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下发的《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 核)[2023]45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 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