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2020 年 3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或"西部证券")担任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人,负责南新制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 人将对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 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