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6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 司选举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