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股份: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聘请的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主承销商")的委托,担任机科发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 见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0号〕,以下简称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规则》") 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