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 资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视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 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及其他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 北交所相关规则确定的相关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