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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873339Ever-tie(873339)2023-12-27 09:51

九州盈沪意见字第1c100号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事务所 北京 海 关于江苏恒 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恒太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徐媛媛律师、 王庆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经办律师按照中国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经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