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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