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 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海问(成 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Address:Unit01,10-12, 20/F, China Overseas International Center Block C, 233 Jiao Zi Avenue, High-tech District, Chengdu 610041, China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