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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600031SANY(600031)2024-07-16 10:03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激励计划(草案)》以 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 材料或口头的陈 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 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口头 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四)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 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