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六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名专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六次董事会相 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到会 3 人,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戴新民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委员认 真审查了公司提交的《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