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59 号 关于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海泰发展,A 股证券代码:600082; 李宏亮,时任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发展或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董事会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提交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缺乏独董资格证明等必备材料,经 本所多次要求补正后,至 2024 年 1 月 4 日即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司才 完成补充提交,备案时间明显延迟,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 聘任独立董事,关系到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的规范性和内部治 理的有效性,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影响重大,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开展。按时向本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经审核 通过,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选举独立董事的前置必要程序。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