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