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促进公司董 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董事会职权范围 内的部分决策事项授予总经理(经理层)代为行使。所称行权,指 总经理(经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 行为。所称授权对象,指总经理(经理层)。 第三条 董事会的授权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 政策规定履行程序,授权权限不得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 (二)审慎授权原则。授权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 (三)权责对等原则。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科学界定 权责关系和主体责任,规范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