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600098GDG(600098)2023-12-13 10:48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