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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125CRT(600125)2024-04-08 09:44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规范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