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在认真审阅被提名人资料后,对提 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国璋先生、袁兵先生、 程亚利先生、王琛女士、王杰先生、胡坤裔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俞少俊先生、崔大桥先生、曹先军先生、蒋春黔先生、胡国荣先 生、薛冬峰先生、杨光亮先生的履历、任职资格等材料,上述人员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且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 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及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