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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187ICW(600187)2023-12-11 08: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黑龙 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须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 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