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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海南椰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版)
600238HAINANYEDAO(600238)2023-12-06 08:58

第一条 为强化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1 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