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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海南椰岛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版)
600238HAINANYEDAO(600238)2024-01-10 10:35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 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 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1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