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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600238HAINANYEDAO(600238)2024-05-27 09: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89 号 关于对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德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全德能源计 划在未来 12 个月适时继续增持不少于 1.5%上市公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称,全德能源尚 未增持公司股票,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经查明,2023 年 4 月 10 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 -1- ──────────────────────── (一)责任认定 上市公司股东公开披露拟增持公司股份,是其作出的公开承 诺,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全德能源未 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增持计划完成率为 0。上述 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7.7.5 条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