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609 号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609 号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 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方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北方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方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 第1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