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子孟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长、会长;2022 年 5 月至今,任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推举 吕莹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苏子孟) 在任职期间内,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 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且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自身作用。在报告期内,我恪尽职守,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各 项生产经营活动,认真参加各项会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给出合 理建议,为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及稳步发展贡献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