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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安迪苏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00299Adisseo(600299)2023-10-27 11:4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提名孙岩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 孙岩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孙岩峰先生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聘任蔡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我们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蔡昀女士已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