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 号)(以下简称 "《警示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葆源、蔡勇、杨凤华、李晓晨、郭妙 修: 2024 年 3 月 23 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 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 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 2023 年一季度、半 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 2023 年一季度、半年报和 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 8.86 亿元、10.98 亿元、10.93 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 8.18 亿元、9.98 亿元、9.93 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 682.69 万元、1,2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