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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0346HLGF(600346)2023-12-13 09:18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与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至少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