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3 年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 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未经股东大会法定程序 审议批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