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倡导理性投资,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新疆塔里木农业综 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