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关于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5号平安财富中心8楼邮编:400023 8thFloor,PinganFortuneCentre,No.25WestAvenue,JiangbeiTown,JiangbeiDistrict,Chongqing,P.R.China 电话:(8623)8679858867758383传真:(8623)86798722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 释 义 | 1 | | --- | --- | |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体资格 | 5 | | 二、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 7 |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程序及批准 | 8 | |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或者可能存在法律障碍 | 8 | |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 | 8 | | 六、结论意见 | 9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上市公司/西南证券 | 指 | 西南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