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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369SWSC(600369)2023-12-07 09:05

第四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 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层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优化 董事会、经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