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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600376BCDC(600376)2024-08-16 09:2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联络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 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如情况紧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 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 面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