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 24)第 01 8 号 南 京 市建 邺区 贤坤 路江 岛智 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8 6 2 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4)第018号 致: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事先对与本次变动有关的情况进行了尽 职调查,并获得相关方如下声明和保证:相关方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且力所能及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真实 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