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江淮汽车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通过书面、通讯等方式送达。本次 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管理大楼 3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江鑫、国怀伟,独立 董事许敏、尤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