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缩短资金 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 本、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宏亮 魏先华 王定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