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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湘邮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600476Hunan (600476)2024-02-28 10:4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04 年 7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由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