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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600491LYCG(600491)2024-07-22 10:0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4]AN009-13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4] AN009-13号 致: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发表法律意见,现就发行人拟延长本次发 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项有效期出具本专项核查 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 一同上报,并依法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 本次发行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