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情况报告的复核意见
关于对 康 美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复 核 意 见 天 职 业 字 [2024] 44426 号 目 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情况报告的复核意见 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情况报告的复核意见 天职业字[2024]44426 号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公司自查情况: 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形。 通过重整,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已经解决。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案件,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收到二审终审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公司就渤海信托案 件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向康美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相关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情况作了认真审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 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审阅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公司货币资金、投资与筹资活动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