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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之法律意见书
600518KMYY(600518)2024-06-26 11:01

关于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 (0755) 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 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之 法律意见书 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