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_7-2 天健会计师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录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投资君实生物的目的及持有意图、公司在生物创新药 领域的布局情况及与发行人的合作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否应进行调减;(2)结合发行人投资的星河环境以及投资的产业基金与发行人业务 的相关性、合作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1—8 页 7-2-1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21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06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间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海药业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前次审核问询回复,1)2022年11月,公司以1.2亿元认购上海君实生物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新发行股份,取得君实生物 0.23%的股 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奥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