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中铁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 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暨 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四川水发投、中铁六院成立 合资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充分的论证,基于独立判 断,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基华 王富章 傅继军了一个月 2023年8月28日 公司拟通过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作为代 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拟与四川水发投 资有限公司、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 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