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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中铁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528CRHIC(600528)2023-08-28 10:57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基华 王富章 (2) (2) 傅继军 2023年8月28日 2. 公司拟通过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作为 代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拟与四川水发 投资有限公司、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铁六院)成立合资公司。由于中铁资本和中铁六院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中铁资本以市场定价收取代理服务费以 及公司与中铁六院等以现金同比例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该两项关 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3.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 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